“引产”就是中孕引产,即由于妇女因避孕失败造成计划外妊娠,或因全身性疾病(如严重心脏病、重度贫血、肾功能不全等)而不宜继续妊娠,或胎儿有先天性疾病、畸形等原因,须用人工的方法终止第13周到27周末的妊娠。
适应症凡是在妊娠16~24周,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,可以施行此术。
禁忌症(l)各种疾病的急性期。
(2)患心、肝、肾等疾病不能负担手术者。
(3)凝血机能障碍、严重贫血或过敏体质者。
(4)子宫发育畸形、宫颈有瘢痕或粘连,阴道有困难者。
(5)生殖器急性炎症,24小时内体温37℃以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