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小时咨询电话:0411-39836828

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

本文已为位患者解决了问题来源:大连北医八医院 | 我要分享

  

  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

  1、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,也需立即引产。

  2、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  3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
  4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。

  5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
  6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  大连北医八已成为市医保定点医院,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‘看病贵、看病难’的问题。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,参保人可凭卡在定点医院、社区门诊、药店就医购药。就医购药时,持卡人只要同时出示身份证和医保卡,就可使用。

 

友情链接:大连妇科医院  大连妇科医院哪家好  大连好的妇科医院
网站首页|医院简介|联系我们|网上预约|医生团队|就医指南|网站地图|XML地图|TXT地图

备案号:辽ICP备12004575号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