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北医八计生专家表示:妊娠28周后,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,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,称之为引产。要想确保引产手术能安全顺利进行,了解 引产的相关事宜及禁忌、适应事项是非常关键的。
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?
1、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,也需立即引产。
2、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3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4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。
5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。这种情况下应 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6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 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 ,应该引产。
引产的适应症:
凡是在妊娠16~24周,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,可以施行此术。
引产的禁忌症:
1、各种疾病的急性期。
2、患心、肝、肾等疾病不能负担手术者。
3、凝血机能障碍、严重贫血或过敏体质者。
4、生殖器急性炎症,24小时内体温37℃以上者。
5、子宫发育畸形、宫颈有瘢痕或粘连,阴道分娩有困难者。
大连北医八妇产医院由知名计生专家亲诊,给早孕患者提供多种的治疗途径,指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,有效控制的综合症的发生。